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管理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和图形。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了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和登记程序,规定了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度,要求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词语。
二、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具体实施,明确了企业名称的登记范围、登记程序、名称的构成要素等。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应当简洁、明了、易记,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词语。
三、公司名称禁用和限制性规定
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军队名称、企业名称等。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词语,不得含有民族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等不良含义。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程序
1. 提交申请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等材料。
2. 审查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并告知理由。
3. 核准公告
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一般为30天。
五、公司名称变更登记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名称变更,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材料。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变更,应当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等材料。
六、公司名称争议解决机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公司名称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名称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公司名称登记的法律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由企业名称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2.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由企业名称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结尾:
关于上海加喜公司注册地办理公司注册核名依据的法律,主要依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上海加喜公司注册地办理公司注册核名时,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上海加喜公司注册地提供专业的公司注册核名服务,协助企业顺利完成注册核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