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海市为鼓励创新创业,吸引更多新创企业落户,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以下是对这些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创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 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增值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销售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免征增值税。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 增值税减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所得税减免: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地方所得税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
三、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1. 投资抵扣: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 所得税减免: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 所得税减免: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增值税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免征增值税。
五、创业孵化器税收优惠
1. 租金减免:创业孵化器向入驻企业收取的租金,可以减半征收营业税。
2. 所得税减免:创业孵化器从事创业孵化业务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增值税优惠:创业孵化器向入驻企业提供的孵化服务,免征增值税。
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税收优惠
1. 投资收益免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从其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2. 资本增值免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从其投资企业取得的资本增值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3. 资本转让免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从其投资企业取得的资本转让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七、税收优惠政策申请流程
1. 企业资质认定:新创企业需先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认定。
2. 政策咨询:企业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3. 资料准备:企业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4. 申报纳税: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按时申报纳税并享受税收减免。
5. 跟踪管理:税务机关对享受税收减免的企业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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