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长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召开了股东会。本次会议旨在审议公司近期的经营状况、财务报告以及重大决策事项。
二、会议议程
1.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3. 审议并通过公司重大投资决策。
4. 审议并通过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任命。
5. 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
6. 审议并通过其他股东提议的事项。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应到股东7人,实到股东6人,缺席股东1人。缺席股东已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表决情况
1. 财务报告: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2. 经营计划: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3. 重大投资决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4. 管理层人员任命: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5. 章程修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6. 其他事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五、会议决议
1.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利润实现稳定增长。
2. 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已制定,股东会同意执行。
3. 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已通过,股东会同意实施。
4. 公司管理层人员任命已通过,股东会同意任命。
5. 公司章程修改已通过,股东会同意修改后的章程自即日起生效。
6. 其他事项按照股东会表决结果执行。
六、会议结束
本次股东会于2023年4月15日下午5点结束。会议期间,股东们就公司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
七、签字确认
本次股东会决议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签字人包括全体出席股东和缺席股东的委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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