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是指在公司中出资并享有合伙企业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杨浦注册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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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 具有其他合法资格的组织。

二、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的权利概述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 分享合伙企业的收益;

3.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合伙企业份额;

4. 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5. 依法请求解散合伙企业;

6. 依法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三、参与经营管理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 参与制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2. 参与审议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3. 参与审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4. 参与审议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方案;

5. 参与审议合伙企业的增资减资方案;

6. 参与审议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四、分享收益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分享合伙企业的收益,具体包括:

1.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

2. 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3. 在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清算收益;

4.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其他收益;

5.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其他权益;

6.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其他利益。

五、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在以下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 其他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2.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

3.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权益;

4.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5.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债权;

6.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知识产权。

六、转让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具体包括:

1. 向其他股东转让;

2. 向非股东转让;

3. 向合伙企业转让;

4. 向合伙企业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5. 向合伙企业内部的其他合伙人转让;

6. 向合伙企业内部的其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七、解散请求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请求解散合伙企业:

1.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 合伙企业连续亏损;

4. 合伙企业违反法律法规;

5. 合伙企业违反合伙协议;

6.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分割财产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1. 合伙企业解散;

2. 合伙企业清算;

3. 合伙企业合并、分立;

4.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

5.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权益;

6.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债务。

九、知情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信息,具体包括:

1. 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

2.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3. 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方案;

4. 合伙企业的增资减资方案;

5. 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6. 合伙企业的其他重大决策。

十、监督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具体包括:

1. 监督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

2. 监督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

3. 监督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4. 监督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

5. 监督合伙企业的增资减资;

6. 监督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

十一、诉讼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提起诉讼:

1. 合伙企业违反法律法规;

2. 合伙企业违反合伙协议;

3. 合伙企业损害股东权益;

4.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5.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6.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需要提起诉讼的情形。

十二、保密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要求合伙企业对其提供的信息保密,具体包括:

1. 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

2. 合伙企业的财务信息;

3. 合伙企业的经营策略;

4. 合伙企业的客户信息;

5. 合伙企业的供应商信息;

6. 合伙企业的其他敏感信息。

十三、退出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有权退出合伙企业:

1.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 合伙企业连续亏损;

4. 合伙企业违反法律法规;

5. 合伙企业违反合伙协议;

6.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十四、补偿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要求合伙企业给予补偿:

1. 合伙企业违反合伙协议;

2. 合伙企业损害股东权益;

3.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4.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5.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需要给予补偿的情形;

6. 合伙企业存在其他需要给予合理补偿的情形。

十五、变更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要求合伙企业变更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具体包括:

1.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2. 合伙企业的经营方式;

3.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4. 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

5. 合伙企业的增资减资;

6. 合伙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

十六、监督合伙人行为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监督其他合伙人的行为,具体包括:

1. 监督其他合伙人遵守合伙协议;

2. 监督其他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

3. 监督其他合伙人遵守法律法规;

4. 监督其他合伙人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5. 监督其他合伙人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6. 监督其他合伙人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十七、合伙企业信息查询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查询合伙企业的相关信息,具体包括:

1. 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

2. 合伙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

3. 合伙企业的财务信息;

4. 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5. 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

6. 合伙企业的其他相关信息。

十八、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申请合伙企业的变更登记,具体包括:

1. 合伙企业的名称变更;

2. 合伙企业的住所变更;

3.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

4. 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

5.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

6. 合伙企业的其他变更。

十九、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申请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具体包括:

1. 合伙企业解散;

2. 合伙企业清算;

3. 合伙企业合并、分立;

4.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

5.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权益;

6. 合伙企业对外转让债务。

二十、合伙企业清算权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的清算,具体包括:

1. 清算组的组成;

2. 清算组的职责;

3. 清算组的权利;

4. 清算组的义务;

5. 清算组的解散;

6. 清算组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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