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法定人数要求<

普陀区有限合伙企业股东需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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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伙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证明。

5. 合伙人应当签署合伙协议,明确各自的出资额、权利义务等事项。

二、小出资要求

1.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2. 出资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手段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3. 出资额应当明确,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各合伙人的出资额。

4. 出资应当在合伙企业设立时完成,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出资。

5. 出资后,合伙人不得随意撤回出资。

三、小资格限制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为其他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3. 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 合伙人不得以非法财产出资。

5. 合伙人不得有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小合伙协议内容

1.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2.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4.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管理制度。

5.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 合伙事务的执行。

7.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等事项。

五、小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

3. 登记后,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

4. 合伙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5. 合伙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六、小合伙人变更

1. 合伙人变更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 变更合伙人时,应当重新签订合伙协议。

3. 变更合伙人后,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 合伙人变更不影响合伙企业的存续。

5. 合伙人变更后,原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有效。

七、小合伙企业终止

1. 合伙企业因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终止。

2. 合伙企业因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终止。

3. 合伙企业因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原因而终止。

4. 合伙企业因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而终止。

5. 合伙企业终止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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