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作为上海市的一个郊县,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前来设立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一种较为灵活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崇明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本文将详细介绍崇明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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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基本规定
1. 企业名称: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并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2.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文件,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合伙事务执行等内容。
3. 合伙人资格: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出资规定
4. 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出资应当真实、合法。
5. 出资额:合伙人的出资额应当明确,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6. 出资期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7. 出资变更:合伙人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修改合伙协议。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8. 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9.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10. 亏损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予以弥补。
合伙事务执行
11. 执行机构:合伙企业设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召集合伙人会议、执行合伙协议、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等。
13. 决策机制:合伙企业重大决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14. 合伙人权利:合伙人享有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权利。
15. 合伙人义务: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章程变更与终止
16. 章程变更:合伙协议的变更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修改合伙协议。
17. 章程终止:合伙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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