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概述<

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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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名通过是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核名通过后,企业才能正式进入注册流程。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条件。

二、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之一:企业名称

1. 企业名称应包含有限合伙字样;

2. 企业名称应简洁、易记,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名称;

3. 企业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的企业名称重复;

4. 企业名称应遵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之二:合伙人

1. 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合伙人不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 合伙人不得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 合伙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

四、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之三:出资

1.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3. 出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出资的规定;

4. 出资应当真实、合法。

五、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之四:合伙协议

1. 合伙协议应当明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合伙事务执行、入伙、退伙、解散与清算等事项;

2. 合伙协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合伙协议的规定;

3. 合伙协议应当由合伙人共同签署。

六、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之五:经营范围

1.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经营范围的规定;

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一致;

3.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七、核名通过,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之六:登记机关

1. 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 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企业的设立进行审查。

上海自贸区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条件严格,但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即可顺利注册。在此过程中,上海加喜公司注册地(官网:www..cn)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助力企业顺利完成核名通过和注册流程。我们深知核名通过的重要性,因此提供全方位的核名服务,确保企业名称符合规定,提高核名通过率。我们还提供专业的注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让企业在自贸区的发展更加顺利。选择上海加喜公司注册地,让您的企业核名通过、注册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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